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
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时间安排:
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分3批办理,需参加资格复审的企业范围为本区2009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其中:2009年7月1日前认定的企业应于2012年5月15日前递交资格复审申报材料,2009年11月1日前认定的企业应于2012年6月15日前递交材料,2009年11月1日后认定的企业应于2012年7月15日前递交材料。
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遵循自愿原则,企业复审合格的,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,企业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,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。
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需材料:
1、请携带
(1)打印高新工作管理网网上申报资料提交成功的网页一份(A4纸,加盖公章);
(2)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在园区内注册证明》(附件1)一份,请自行填写完整,核对无误,切勿改变证明的内容和形式;
(3)近一个月(季)度的《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》(A4纸,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一份;
(4)《2012年区县(园区)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申报情况统计表》(电子版)(附件2);
(5)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(电子版)。
2、高新资格复审材料一式两份,A4纸大小,胶装成书式装订,其中一份为原件(在材料右上角标注“原件”),两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(封面及骑缝)。材料内容必须按照《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申报材料清单》(附件3)内容准备,否则不予受理。
①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》;
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书(复印件);
③经备案的中介机构(附件4)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、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报告;
④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(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及利润分配表、现金流量表,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);
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(技术创新活动工作总结)
⑥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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